还有点儿小心眼儿。它是本地土狗,按乡下的取名习惯,我叫它金花。有一年的春天,我漫步至太湖边的村庄里,一位老太太见了我,大呼惊奇,还招呼别的老太太来看我,说我长得与他们村里的金花实在是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我当时就想把金花当作笔名,现在给它做了大名,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金花很快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行为,一是喜欢拖笔,二是喜欢吃零食,三是喜欢藏东西。金花和人互动,这点与猫不同。猫的性格是独往独来,日常生活的大部分内容是休养生息,吃饱了吃好了又不想玩的时候,任你怎么引逗都不会理你。金花来了没几天,就忙碌得超过了我。我写作的时候,它忙着朝外面拖笔,我的笔全在院子里外的地上,它钟爱的一些笔,还被它咬成了半截儿。我做家务的时候,它围着我的拖把跑前跑后,还不许猫们靠近我。我吃零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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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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