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高三看的这本书。这种往日重现的感觉让他情绪有些莫名。 还记得,魏某以前这样锐评《雪国》: “男主纯观光渣男,俩姑娘一腔热忱全成徒劳,偏偏彆扭又耐看,算是传统文学里的胃痛言情戏。” 无论评价合不合適,彼时高中的他就是这样想的。 毕竟高中生是这样的,读文学不代表想要读懂,只要读了,犹豫过,感慨过,想到自己和玩《王者荣耀》的同龄人不同过,也就悠然自得了。 以蒲泫晚的灵性,很適合写这本书。 至於帮她完成《雪国》,算不算亏了自己的文学积累? 魏游祁表示不在意。 归根到底,传统文学赚的是“名”,但他不需要“名”,他需要“钱”。 研究“平行宇宙和时空弯曲”这样听起来甚至有点中二...
赵锦儿是十里闻名的扫把星,被卖给一个快要病死的痨病鬼冲喜,抱着公鸡拜的堂。大家都以为这两口子到一起要完,不想过门后老秦家却好运连连,日子是越过越红火。进山挖野菜捡到狐狸路边买头老羊,老羊肚里带着四只羊崽就连被采花贼掳走都能带辆驴车逃回家而眉目俊朗的痨病相公也恢复健康,成了摄政王?邻国公主要来和亲,相公大手一挥,家有娇妻,这辈子不娶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