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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九年八月十二日,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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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谕纪泽儿:
接尔七月十三、二十七日两禀,并赋一篇,尚有气势,兹批出发还。
凡作文,末数句要吉祥;凡作字,墨色要光润。
此先大夫竹亭公常以教余与诸叔父者。
尔谨记之,无忘祖训。
尔问各条,分列示知:
尔问《五箴》末句“敢告马走”
。
凡箴以《虞箴》为最古《左传?襄公》,其末曰“兽臣司原,敢告仆夫”
。
意以兽臣有司郊原之责,吾不敢直告之,但告其仆耳。
扬子云仿之作《州箴》。
冀州曰:牧臣司冀,敢告在阶。
扬州曰:牧臣司扬,敢告执筹。
荆州曰:牧臣司荆,敢告执御。
青州曰:牧臣司青,敢告执矩。
徐州曰:牧臣司徐,敢告仆夫。
余之“敢告马走”
,即此类也。
走犹仆也见司马迁《任安书》注、班固《宾戏》注。
朱子作《敬箴》,曰“敢告灵台”
,则非仆御之类,于古人微有歧误矣。
凡箴以官箴为本,如韩公《五箴》、程子《四箴》、朱子各箴、范浚《心箴》之属,皆失本义。
余亦相沿失之。
尔问看注疏之法,“《书经》文义奥衍,注疏勉强牵合”
二语甚有所见。
《左》疏浅近,亦颇不免。
国朝如王西庄鸣盛、孙渊如星衍、江艮庭声皆注《尚书》,顾亭林炎武、惠定宇栋、王伯申引之皆注《左传》,皆刻《皇清经解》中。
《书经》则孙注较胜,王、江不甚足取。
《左传》则顾、惠、王三家俱精。
王亦有《书经述闻》,尔曾看过一次矣。
大抵《十三经注疏》以《三礼》为最善,《诗》疏次之。
此外皆有醇有驳。
尔既已看动数经,即须立志全看一过,以期作事有恒,不可半途而废。
李春醴处,余拟送之八十金。
若家中未先送,可寄信来。
凡家中亲友有庆吊事,皆可寄信由营致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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