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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八月廿五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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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谕纪泽、纪鸿儿:
二十五接纪泽二十二三日两禀,倶悉一一。
芗荃信稿收到,少迟核过寄回。
鉴海似须送五十金,不可再少。
石泉信已发,俟下次再谢申夫事也。
余二十四宿露筋祠。
二十五查堤工,泊宿马棚湾。
脚肿似已全消。
养生无甚可恃之法,其确有益者:曰每夜洗脚,曰饭后千步,曰黎明吃白饭一碗不沾点菜,曰射有常时,曰静坐有常时。
纪泽脾不消化,此五事中能做得三四事,即胜于吃药。
纪鸿及杏生等亦可酌做一二事。
余仅办洗脚一事,已觉大有裨益。
孙方与回籍,自可不候余信。
余日来应酬极繁,尚可勉支。
瑞亭今日来见,臀痈久未痊,弱瘦之状可虑。
余不一一。
涤生手示 马棚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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