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咸丰八年五月初五日(第1页)

咸丰八年五月初五日

banner"

>

沅甫九弟左右:

五月二日接四月二十三寄信,藉悉一切。

城贼于十七早、二十日、二十二夜均来扑我濠,如飞蛾之扑烛,多扑几次,受创愈甚,成功愈易。

惟日夜巡守,刻不可懈,若攻围日久而仍令其逃窜,则咎责匪轻。

弟既有统领之名,自须认真查察,比他人尤为辛苦,乃足以资董率。

九江克复,闻抚州亦已收复,建昌想亦于日内可复。

吉贼无路可走,收功当在秋间,较各处独为迟滞。

弟不必慌忙,但当稳围稳守,虽迟至冬间克复亦可,只求不使一名漏网耳。

若似瑞、临之有贼外窜,或似武昌之半夜潜窜,则虽速亦为人所诟病。

如九江之斩刈殆尽,则虽迟亦无后患。

愿弟忍耐谨慎,勉卒此功,至要至要。

余病体渐好,尚未痊愈,夜间总不许酣睡。

心中纠缠,时忆往事,愧悔憧扰,不能摆脱。

四月底作先大夫祭费记一首,兹送交贤弟一阅,不知尚可用否?此事温弟极为认真,望弟另誊一本寄温弟阅看,此本仍便中寄回。

盖家中钞手太少,别无副本也。

弟在营所寄银回,先后均照数收到。

其随处留心,数目多寡,斟酌妥善。

余在外未付银至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

六字自明,不欲自欺其志,而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

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

顷与叔父各捐银五十两,积为星冈公,余又捐二十两于辅臣公,三十两于竟希公矣。

若弟能于竟公、星公、竹公三世各捐少许,使修立三代祠堂,即于三年内可以兴工,是弟有功于先人,可以盖阿兄之愆矣。

修祠或即用腰里新宅,或于利见斋另修,或另买田地,弟意如何,便中复示。

公费则各立经管,祠堂则三代共之,此余之意也。

初二日接温弟信,系在湖北抚署所发。

九江一案,杨、李皆赏黄马褂,官、胡皆加太子少保。

想弟处亦已闻之。

温弟至黄安与迪庵相会后,或留营,或进京,尚未可知。

弟素体弱,比来天热,尚耐劳否?至念至念。

羞饵滋补较善于药,良方甚多,胜于专服水药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