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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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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甫九弟左右:
二十一日接手书,知九江克复,喜慰无量。
迪庵专人来报,十八夜始到。
润芝中丞递报二十日到。
屠戮净尽,三省官绅士民同为称快,从此抚、建、吉安贼胆愈寒。
吉贼颇悍,常有出濠死斗、攻扑营盘之意,宜时时防备。
弟之职分,以战守为第一义,爱民次之,联络上下官绅及各营弁勇又次之。
已屡言之矣,务望持之以恒,始终如一为要。
前书言先大夫竹亭公祠宇公费,不知弟意以为然否?如此举有成,则此后凡有书籍、法帖、钟鼎、彝器,皆可存置祠中。
先世之积累稍立基业,吾兄弟之什物有所归宿。
即如弟寄回之《二十三史》、许仙屏《书谱》,皆可收存,为之目录。
若家运隆盛,将来收积之物,兄弟子姓继继承承,尚当不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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