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写这本书的后记,她欲哭无泪,几乎想揍我,你就找尽理由拖稿吧! 其实呀,真的真的不是啊,只是我固执地觉得,鹿鹿的婚礼对我来说很重要,重要到我愿意飞过千里,时隔三年穿越北国的风雪,去赴一场二十岁钩钩手指的天真约定。 这是属于我们人生的新篇章,也是告别少女时期最重要的仪式之一。 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我似乎真的开始慢慢变老了。出门旅行遇见好玩的家伙,问及彼此的年龄,他们都会充满元气地告诉我,我是90后呢,让我这个只赶上80年代末班车的家伙羡慕得要死,必须假装露出低落的表情,听他们安慰我几句,才甘心。 这大概是不服老的结果,不过当我们开始慢慢梳理过往琐碎的回忆,那确实是代表一个时期已经过去。 比如,我现在会想起自己的十八九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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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古代寒门家里一穷二白王渊却开始败家了!红糖里面淋泥巴猪油里面加石灰水官盐倒入池塘里官酒放到锅里煮火烧活牛尾巴见到乞丐就发钱这些千奇百怪败家法门让大业皇族门阀世家豪绅坐不住了因为一路败家的王渊竟然越败家越有钱不仅成了天下最大的富豪连天下都快成这个寒门败家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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