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大打出手》我是憋著一口气写的,因为当时被到处拒稿,说这个故事不行。 我不听,埋头就是写,最后登上新书榜,最高的时候接近二十万在读,也算取得不错的成绩。 这一本我的心態没有那么愤青了,就是单纯想写一个自强不息的故事,但是客观条件有点阻碍,是在生病中完成的。 而且一开始没什么人看,是二十万字以后才有了起色。 我当时想坚持的意义是什么?我也要赚钱吃饭啊,乾脆別写了。 但我不想做隨便断更和烂尾的作者。 住院期间,手上插著留置针在打字,没有一天断更。 得知手术要全麻,我的第一个问题是: 那我会不会醒来脑子不好用了啊? 我害怕把剧情忘了。 原来文外的我也和这次故...
赵锦儿是十里闻名的扫把星,被卖给一个快要病死的痨病鬼冲喜,抱着公鸡拜的堂。大家都以为这两口子到一起要完,不想过门后老秦家却好运连连,日子是越过越红火。进山挖野菜捡到狐狸路边买头老羊,老羊肚里带着四只羊崽就连被采花贼掳走都能带辆驴车逃回家而眉目俊朗的痨病相公也恢复健康,成了摄政王?邻国公主要来和亲,相公大手一挥,家有娇妻,这辈子不娶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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