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肚子里的孩子。 我不能尽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将孩子抚养长大,只能尽力保住她的性命。 我把匕首刺进叶青华的胸口,她流出的鲜血温暖了我虚弱的身体。 明明是我最爱的人,我却亲手结束了她的性命。 她不能活,我们两个人身上都背负了滔天的罪孽。只能用生命来补偿。 叶青华是真的很爱我,她看我的眼神没有一丝责怪和怨恨。 仿佛只要不离开,我做什么她都可以包容。 我在那一瞬间突然感觉被这样爱着好像也挺好的。 如果足够没有自我的话。 看着我的孩子顺利地从肚子里被取出,我最后一丝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孩子长得真好看,皮肤比我还白,五官却像极了青华。 只盼她不要像我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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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又名被退婚后,我诗仙身份曝光了。李辰安穿越至宁国成了被赶出家门的弃子!这身世实在有些悲剧三岁启蒙至十一岁尚不能背下三字经,后学武三年依旧不得其门!文不成武不就遂放弃,再经商,三年又血本无归。他就是街坊们口中的傻子,偏偏还遇见了狗血的退婚。面对如此开局,李辰安淡然一笑吟诵了一首词,不料却进入了贵人的眼,于是遇见了一些奇特的人和事,就此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路。若是问我的理想,我真的只是想开个小酒馆赚点银子逍遥的过这一辈子。若是问我而今的成就其实都是他们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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