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萤火虫\"为底本的。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写成了长篇。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 第二,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就如有些人喜欢我,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会喜欢。但我希望,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 第三,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戴看耳机重复听看\"佩珀上士\"的录音带,一边听一边写。在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可说得到列侬和保罗.麦卡尼的些许帮助。 第四,我把这部小说献给我死去的朋友以及活著的朋友们。 一九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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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又名被退婚后,我诗仙身份曝光了。李辰安穿越至宁国成了被赶出家门的弃子!这身世实在有些悲剧三岁启蒙至十一岁尚不能背下三字经,后学武三年依旧不得其门!文不成武不就遂放弃,再经商,三年又血本无归。他就是街坊们口中的傻子,偏偏还遇见了狗血的退婚。面对如此开局,李辰安淡然一笑吟诵了一首词,不料却进入了贵人的眼,于是遇见了一些奇特的人和事,就此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路。若是问我的理想,我真的只是想开个小酒馆赚点银子逍遥的过这一辈子。若是问我而今的成就其实都是他们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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