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快乐地搞颜色,但不知不觉就写成这样了。当我回过来回看自己写下的故事的时候我才有了以上这些分析和探讨,很有意思,也很奇妙。 《登高》真的很奇妙,给了我很多全新的体验。写下头三章的时候我感觉五六万字应该能够写完,写到五六万的时候感觉十万,然后十五万,二十万,最后停在了三十多万。开始以为一个月就能写完,结果从五月写到十月。在这之前我只有一篇完结的故事,仅仅四万字。以前看到别人写十万、三十万都觉得好厉害,从没想过自己也能写那么多。但大家好像都觉得我短,笑。 其实我有在控制字数,减少废话和无意义的剧情,但写《登高》的时候字数真的涨得快,以前写一天,千字,写《登高》随手写一会儿,也是一千。这篇文前期基本是在上班摸鱼的间隙写的(后期从摸鱼的间隙变成一摸一下午),...
赵锦儿是十里闻名的扫把星,被卖给一个快要病死的痨病鬼冲喜,抱着公鸡拜的堂。大家都以为这两口子到一起要完,不想过门后老秦家却好运连连,日子是越过越红火。进山挖野菜捡到狐狸路边买头老羊,老羊肚里带着四只羊崽就连被采花贼掳走都能带辆驴车逃回家而眉目俊朗的痨病相公也恢复健康,成了摄政王?邻国公主要来和亲,相公大手一挥,家有娇妻,这辈子不娶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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