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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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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谕纪泽儿:
十六、十七日接尔信并对、笔一包。
前此已带笔来,吾偶忘之,遂复索取。
昨日已写毕矣。
余日内胃口尚开,十四五仍水泻,十六七稍见干涩。
医者谓系脾虚发泄,心脾两脉俱虚,阴分尤亏。
余以真虚则难补,只好听之。
惟眼蒙日甚不能不治,又不欲服眼科习用之药。
医者云一贵轮睛,二闻鼻药,三服蒺藜作茶,四以羊肝蒸药末吃,皆偏方也,聊以自解而已。
腿软之症,想系衰年常态,不复施治。
全不看书则寸心负疚,每日仍看《通鉴》一卷有余。
法国之事,总署奏明仍归余与毛司空筹办。
俟丁中丞、李中堂到后,余责日分,或可回省也。
名已裂矣,亦不复深问耳。
此谕。
涤生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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