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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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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谕纪泽儿:
河间途次奏稿箱到,接尔禀函。
顷又由良乡送到十二月初二日一禀,俱悉尔母目疾日剧,不知尚可医否?尔母性急而好体面,如其失明,即难久于存活。
余尝谓享名太盛,必多缺憾,我实近之;聪明太过,常鲜福泽,尔颇近之;顺境太久,必生波灾,尔母近之。
余每以此三者为虑。
计惟力行孝友,多吃辛苦,少享清福,庶几挽回万一。
家中妇女近年好享福而全不辛劳,余深以为虑也。
洋人电气线之说断不宜信,目光非他物可比。
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
不如服药,专治本病,目光则听其自然。
穆相一生患目疾,尝语余云:“治目宜补阳分,不可滋阴,尤不可服凉药。”
如彼之说,则熟地大有碍于目矣。
试详参之。
余十三日进京,十四五六日召见。
应酬纷繁,尚能耐劳。
拟正月灯节前后出京。
兹将初一至十六日记寄南。
尔可将十四五六日另出交子密转与各契好一看,但不可传播耳。
此次日记,余另抄一份寄澄、沅叔矣,尔不转寄亦可。
此嘱。
涤生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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