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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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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侯、沅甫、季洪三位老弟左右:
温弟之事,家中不知如何举动?至今犹无手信,尚忍言哉?昨希庵接霍山王令信,言迪庵及筱石遗骸业经寻得,兹钞付归。
不知我温弟尚能返葬首邱否?吾往年在外,与官场中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此次改弦易辙,稍觉相安。
去年在家,兄弟为小事争竞,今日温弟永不得相见矣。
回首前非,悔之何及!
洪弟明年出外,尚须再三筹维。
若运气不来,徒然怄气。
帮人则委曲从人,尚未必果能相合;独立则劳心苦力,尚未必果能自立。
如真能受委曲,能吃辛苦,则家庭亦未始不可处也,望与沅弟酌之。
再,此次寄银百两与刘峙衡之嗣子。
我去年丁艰时,峙衡穿青布衣冠来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将意。
或专使送去,或交纪泽正月带去,祈酌之。
葛培因昨归于玉山解围案内保举主簿,兹将饬知付回,望专人送去。
并望写一信,言明年不可再来投效,来则决不再收,须切实言之,使通境皆闻也。
古人言,今日之恩窦即异日之怨门,其理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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