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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七年十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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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甫九弟左右:
十月初七日接弟二十八日所发家信,具悉一切。
所得饷银,计可发两月口食。
细问得二、金三等,言阖营弁勇夫役,皆欢声雷动。
似此气象尚好,或者此出事机顺手。
余与合家大小均为欣慰。
家中内外平安。
胡中丞信来,已于九月二十六日专折奏请余赴九江,总统杨、彭、二李之师。
余重九所发之折,至今未奉朱批。
弟此刻到营,宜专意整顿营务,毋求近功速效。
弟信中以各郡往事推度,尚有欲速之念。
此时自治毫无把握,遽求成效,则气浮而乏,内心不可不察。
进兵须由自己作主,不可因他人之言而受其牵制,非特进兵为然,即寻常出队开仗亦不可受人牵制。
应战时,虽他营不愿而我营亦必接战;不应战时,虽他营催促我亦且持重不进。
若彼此皆牵率出队,视用兵为应酬之文,则不复能出奇制胜矣。
五年吴城水师,六年抚州、瑞州陆军,皆有牵率出队之弊,无一人肯坚持定见,余屡诫而不改。
弟识解高出辈流,当知此事之关系最重也。
宝勇本属劲旅,普副将所统太多,于大事恐无主张,宜细察之。
黄南坡太守有功于湖南,有功于水师,今被劾之后继以疾病,弟宜维持保护,不可遽以饷事烦之。
逸斋知人之明,特具只眼,豪侠之骨,莹澈之识,于弟必相契合。
但军事以得之阅历者为贵,如其能来,亦不宜遽主战事。
各处写信自不可少,辞气须不亢不卑,平稳惬适。
余生平以懒于写信开罪于人,故愿弟稍变途辙。
在长沙时,官场中待弟之意态,士绅中夺情之议论,下次信回,望略书一二,以备乡校之采。
吉安在宋、明两朝名贤接踵,如欧阳永叔、文信国、罗一峰、整庵诸公,若有乡绅以遗集见赠者,或近处可以购觅,望付数种寄家。
余俟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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