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二月二十八
banner"
>
今天我请毓芳同云霖看电影。
毓芳却邀了剑如来。
我气得只想哭,但我却纵声地笑了。
剑如,她是多么可以损害我自尊之心的;因为她的容貌,举止,无一不像我幼时所最投洽的一个朋友,所以我不觉地时常在追随她,她又特意给了我许多敢于亲近她的勇气。
但后来,我却遭受了一种不可忍耐的待遇,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我都会痛恨我那过去的,不可追悔的无赖行为:在一个星期中我曾足足地给了她八封长信,而未被人理睬过。
毓芳真不知想的哪一股劲,明知我不愿再提起从前的事,
却故意邀着她来,像有心要挑逗我的愤恨一样,我真气了。
我的笑,毓芳和云霖不会留意这有什么变异,但剑如,她能感觉到;可是她会装,装糊涂,同我毫无芥蒂地说话。
我预备骂她几句,不过话到口边便想到我为自己定下的戒条。
并且做得太认真,反令人越得意。
所以我又忍下心去同她们玩。
到真光时,还很早,在门口遇着一群同乡的小姐们,我真厌恶那些惯做的笑靥,我不去理她们,并且我无缘无故地生气到那许多去看电影的人。
我趁毓芳同她们说到热闹中,丢下我所请的客,悄悄回来了。
除了我自己,没有人会原谅我的。
谁也在批评我,谁也不知道我在人前所忍受的一些人们给我的感触。
别人说我怪僻,他们哪里知道我却时常在讨人好,讨人欢喜。
不过人们太不肯鼓励我说那太违心的话,常常给我机会,让我反省我自己的行为,让我离人们却更远了。
夜深时,全公寓都静静的,我躺在**好久了。
我清清白白地想透了一些事,我还能伤心什么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
...
...
本书又名被退婚后,我诗仙身份曝光了。李辰安穿越至宁国成了被赶出家门的弃子!这身世实在有些悲剧三岁启蒙至十一岁尚不能背下三字经,后学武三年依旧不得其门!文不成武不就遂放弃,再经商,三年又血本无归。他就是街坊们口中的傻子,偏偏还遇见了狗血的退婚。面对如此开局,李辰安淡然一笑吟诵了一首词,不料却进入了贵人的眼,于是遇见了一些奇特的人和事,就此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路。若是问我的理想,我真的只是想开个小酒馆赚点银子逍遥的过这一辈子。若是问我而今的成就其实都是他们逼的。...
...